10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溪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三项违法违规事实,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溪监管分局罚款合计90万元。其中,对总行罚款人民币60万元,对分支机构罚款30万元。违法违规事实如下:
一、贷款管理不审慎,信贷资金被挪作竞标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;
二、贷前调查不尽职,贷款用途不真实;
三、同业投资管理不审慎,置换他行不合规贷款。
叶俊(时任云南红塔银行营业部公司与普惠金融业务部客户经理)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“贷款管理不审慎,信贷资金被挪用”事项负有责任,被监管警告;
徐圣峰(时任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客户经理)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“贷前调查不尽职,贷款用途不真实”事项负有责任,被监管警告;
段继雄(时任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副行长)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“同业投资管理不审慎,置换他行不合规贷款”事项负有责任,被监管警告。
责任编辑:秦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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